一、前言
二、根的流變
三、唯根論之諍
地、水、火、風,稱為四大,並空大、識大、為六大。而此經特加根大為七大,以為唯根論之張本。經云:「如一見根,見周法界。聽、嗅、嘗觸、覺觸、覺知,妙德瑩然,遍周法界,圓滿十虛,寧有方所」!又云:「汝欲識知俱生無明,使汝輪轉生死結根,唯汝六根,更無他物。汝復欲知無上菩提,令汝速證安樂解脫寂靜妙常,亦汝六根,更非他物」。根大與修耳根圓通,有重大關係。此經說根、識,與唯識論所說界限不同。唯識論、識的範圍深廣,楞嚴經、根的範圍深廣。故唯根論與唯識論對立,以根來攝一切法。本人十年前曾作三唯論:唯識、唯根、唯境,唯根論是《楞嚴經》特異處,用根不用識,以現量六識,都攝在六根故。(民國二四年七月〈楞嚴大意〉,【太虛大師全書】一三,頁1718~1719)19
密宗有金剛、胎藏二界,……金剛界說眾生本心與佛金剛智果無異,如楞嚴說「以果地覺為因地心」,故屬唯根論。華嚴說「一切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」,悟真心以起修;禪宗直指人心,見性成佛,在眼曰見乃至在意曰知,悟即佛性,無位真人在六根門放光動地,皆同楞嚴擴張根界,指現量心令直證者,故賢首與禪宗亦皆屬唯根論。(〈三唯論圖釋〉,【太虛大師全書】五,p.839)22
楞嚴經最特殊者,在講七大,其餘經論唯講六大,而楞嚴則在空大之後、識大之前,加一根大。而此根大非唯物質,亦指前五識現量,同時意識、及七八識而言。……故云:生死涅槃,皆唯六根。至其所云識大,則專指獨頭意識比、非量而言,偏就各種分別而謂之識。餘書講六大,無根大,故識大之範圍特大。若能據此,更取其他材料組織成編,可成「唯根論」云。依此唯根論,以廓大有機體之行為,亦可成立生死涅槃唯有機體。……由塵發知,由環境刺激而起反應行為也。因根有相,由有機體反應而有思想知識等所知相也。此所云相見,唯根塵所發,宛然行為派所謂:「有機體受環境刺激而反應之活動」,及由此反應刺激之活動而成知識等。……即此唯根論言,可見以根塵反應刺激之相見行為曰心理,佛法中亦嘗有其義;而佛法生死涅槃之說,亦於焉成立。(〈行為學與唯根論及唯身論〉,【太虛大師全書】二二,p.774~775)
四、結論
五、參考書目
- 《雜阿含經》,大正藏第2冊
- 《華嚴經》,大正藏第9、10冊
- 《解深密經》、《楞伽阿跋多羅寶經》,《密嚴經》,大正藏第16冊
- 《楞嚴經》,大正藏第19冊
- 《品類足論》,大正藏第26冊
- 《大毘婆沙論》,大正藏第27冊
- 《俱舍論》,《順正理論》,大正藏第29冊
- 《瑜伽師地論》,大正藏第30冊
- 《成唯識論》,《攝大乘論》,《二十唯識論》,《觀所緣緣論》,大正藏第31冊
- 普光《俱舍論記》,法寶《俱舍論疏》,大正藏第41冊
- 窺基《成唯識論述記》,大正藏第43冊
- 【太虛大師全書】(精裝本),第1、5、9、13、14、19、22、29、31冊,台北:善導寺佛經流通處印行
- 印順導師《太虛大師年譜》,正聞出版社,民國69年版
- 印順導師《印度之佛教》,正聞出版社,民國76年9月2版
- 印順導師《印度佛教思想史》,正聞出版社,民國77年4月初版
- 印順導師《佛法概論》,正聞出版社,民國74年2月6版
- 印順導師《唯識學探源》,正聞出版社,民國73年3月4版
- 印順導師〈遊心法海六十年〉,【華雨集】五,正聞出版社,民國82年初版
Footnote
- [FTN 1] 民國八十八年(1999)夏季,印公導師在南投鹿谷山區度夏兼養病。筆者不甚理解這一段文字要表達的義涵,想要請教導師,卻擔心打擾到導師的修養,於是請妙雲蘭若的德杰法師代為請問導師,並錄音給我;明聖師父知道了,要德杰法師轉告我:導師歡喜有學生提問,可以來見導師,沒有關係的。八月二十八日上午,德松、德杰、德涵諸法師與筆者前往禮座,請問導師這一大段的意思。導師看了原文,微笑地說:這是一個重要思想。導師大致解說了文意,並要筆者看《楞嚴經》,就可知唯根論的依據。九月五日,導師因嚴重腹瀉而住進花蓮慈濟醫院;九月二十一日,南投地區大地震;之後,導師再也沒有回來鹿谷住了。這裡,筆者想記下一段導師深邃的法義,及明聖師父親和的一面:是日筆者前往禮覲導師,因路徑不熟而比預定時間稍遲,導師打針時間到了,明聖師父即請醫生稍待一下,讓筆者把問題問完,再為導師注射。筆者有很深的感觸,每次前往向導師禮座,我們可以輕鬆自在地圍繞在導師身旁,而導師座下的明聖師父、慧琛師父及隨侍在側的師父們,也都親切的招呼,非常的溫馨感人,這是我們懷念的地方!
- [FTN 2] 《印度之佛教》第十五章,「真常唯心論」,p.278~279。
- [FTN 3]
- 《攝大乘論》(大正31,139a):「五根所行境界,意各能受。」
- 《中阿含經》卷58<晡利多品法樂比丘尼經第九>(大正1,791b)「五根異行、異境界,各各自受境界。眼根,耳、鼻、舌、身根,此五根異行、異境界,各各自受境界,意為彼(五根)盡受境界,意為彼〔五根之所〕依。」
- [FTN 4]
- 《異部宗輪論》卷1(大正49,15c)大眾部主張「五種色根,肉團為體,眼不見色,耳不聞聲,鼻不嗅香,舌不嘗味,身不覺觸」。這是說,五根是大種所造,肉團為體,無別淨色,故眼不見色,乃至身不覺觸。見聞覺知,是由識了,非由根見。
- 有部主張「眼根見色」(耳聞聲,鼻嗅香,舌嘗味,身覺觸),《大毘婆沙論》卷142(大正27,731a~b)。契經說「諸所有色,皆是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」。而五根等是四大所造色,是「不可見有對」色。而其有對分三種:「一、障礙有對,謂十色處。二、境界有對,謂五色根及心心所。三、所緣有對,謂心心所」。《大毘婆沙論》卷128(大正27,666b)有部認為:雖然見聞覺知要由因緣和合才能生起作用,但是因緣只是助成而已,見色聞聲主要還是眼根、耳根自體所有的作用。
- 「意界是常論者」,見《大毘婆沙論》卷11(大正27,55b)。
- 大眾部等末計說「心遍於身」《異部宗輪論》卷1(大正49,16a)。印順導師的解說,見《唯識學探源》,p.119~120。
- [FTN 5] 心性本淨論者,凡聖繫縛的分野,安立在「客塵煩惱」(隨眠)上。如論說:「心性本淨,客隨煩惱之所雜染,說為不淨。隨眠非心,非心所法,亦無所緣。隨眠異纏,纏異隨眠。應說隨眠與心不相應,纏與心相應。」《異部宗輪論》卷1(大正49,15c~16a);《大毘婆沙論》卷27(大正27,140b~c)。
- [FTN 6]
- 有部主張「一切隨眠,皆是心所,與心相應,有所緣境」,「心心所法體各實有」,以及「有無記法」《異部宗輪論》卷1(大正49,16b~c)。「即諸煩惱說名隨眠,由此隨眠是相應法。」《俱舍論》卷19(大正29,98c)。
- 有部說:「心與心所相應,心所亦與心所相應,心所又得與心相應,唯心與心無相應義。」《大毘婆沙論》卷52(大正27,270a)。「心心所必俱時生,有相應義」,「相應者,必俱時生,別有自體。」卷109(大正27,564b)。「心心所俱時而生,展轉相應。」卷145(大正27,745a)。
- 按:有部立足在自性實有的觀點,主張心、心所有各別自體,把心定義在「了別」上,但是「心與心所相應」,「心、心所必俱時而生」,心不能離卻心所而單獨生起,必須與心所相應才能生起。假如心與貪、瞋等惡心所相應,即是惡心;反之,與信、慚、愧等善心所相應,即是善心;如不與善惡心所相應,即是無記心。因此,在心恆與心所相應才能生起這點上,有部也可說是心通三性論者。
- [FTN 7]
- 貪、瞋、癡等三不善根,「唯是欲界繫」《大毘婆沙論》卷54(大正27,281b);「三不善根,皆通五部,遍六識,是隨眠性,能發粗惡身語業,斷善根時為強加行。」卷47(大正27,242a)。
- 《大毘婆沙論》卷156(大正27,795a~b)「迦濕彌羅國毘婆沙師說:無記根有三,謂無記愛、慧、無明。……西方諸師說:無記根有四,謂無記愛、見、慢、無明。」;《俱舍論》(大正29,103a);《順正理論》(大正29,618b~c)
- 《品類足論》(大正26,693a)「無記根云何?謂四無記根,即無記愛,無記見,無記慢,無記無明。」
- 參考印順導師《佛法概論》,p.115~116;《唯識學探源》,p.107~108。
- [FTN 8]
- 《大毘婆沙論》(大正27,511b):「無知略有二種:一者染污,阿羅漢已無;二者不染污,阿羅漢猶有。」。
- 阿羅漢猶有習氣,如舍利弗還有害習(大正27,430b~c)。又獨覺、聲聞雖斷煩惱,還有餘習,可檢閱(大正27,872c,77a~c)。
- [FTN 9]
- 《俱舍論》:「先軌範師作如是說:俱生身見是無記性,如禽獸等身見現行;若分別生是不善性。」(大正29,102c)
- 普光《俱舍論記》卷19(大正41,306c):「經部先代軌範諸師作如是說:俱生身見是無記性,如禽獸等身見現行。與身俱生,故名俱生,修道所斷。若分別生,依教起者,此不善,見道所斷。立二身見同大乘經說。若依說一切有部,身見唯分別,唯見斷,無俱生。禽獸等計應知但是修道所斷,不染無記邪智所攝。」;法寶《俱舍論疏》(大正41,698c)。
- [FTN 10]
- 《攝大乘論》(大正31,133c~134a)「如世尊說:心意識三。此中意有二種:第一、與作等無間緣所依止性,無間滅識能與意識作生依止。第二、染污意與四煩惱恒共相應:一者、薩迦耶見,二者、我慢,三者、我愛,四者、無明:此即是識雜染所依。……無間義故,思量義故,意成二種。……此意染污故,有覆無記性,與四煩惱常共相應。」;《成唯識論》(大正31,19b)。
- 四無記根與末那四惑相應的關係,參考《唯識學探源》,p.106~108。
- 《成唯識論》(大正31,2a):「我執略有二種:一者俱生,二者分別。……此二我執細故難斷,後修道中數數修習勝生空觀,方能除滅。分別我執,亦由現在外緣力故,非與身俱,要待邪教及邪分別,然後方起,故名分別;唯在第六意識中有。此亦二種,……此二我執粗故易斷,初見道時觀一切法生空真如,即能除滅。」按:《成唯識論》說:俱生我執,深細而難斷,是修所斷;分別我執粗而易斷,是見道所斷。這樣,大同於經部的主張。
- [FTN 11] 《雜阿含經》(大正2,8a)世尊說:「比丘!此心、此意、此識,當思惟此,莫思惟此,斷此欲,斷此色,身作證具足住。」
- [FTN 12]
- 《瑜伽師地論.本地分》(大正30,280b):「云何意地?此亦五相應知,謂自性故,彼所依故,彼所緣故,彼助伴故,彼作業故。云何意自性?謂心、意、識。心,謂一切種子所隨依止性,所隨依附依止性;體能執受,異熟所攝阿賴耶識。意,謂恆行意,及六識身無間滅意。識,謂現前了別所緣境界。彼所依者,等無間緣依,謂意。種子依,如前說一切種子阿賴耶識。」
- 《攝大乘論.所知依》(大正31,133b~134a):「此中最初且說所知依,即阿賴耶識。……復何緣故此識說名阿賴耶識?一切有生雜染品法,於此攝藏為果性故;又即此識於彼攝藏為因性故;是故說名阿賴耶識。或諸有情攝藏此識為自我故,是故說名阿賴耶識。復次,此識亦名阿陀那識。……此亦名心,如世尊說:『心、意、識三。』此中意有二種:第一、與作等無間緣所依止性,無間滅識能與意識作生依止。第二、染汙意與四煩惱恆共相應:一者、薩迦耶見,二者、我慢,三者、我愛,四者、無明:此即是識雜染所依。……何因緣故亦說名心?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。」
- [FTN 13]
- 《攝大乘論》(大正31,133b~c);「何緣此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?執受一切有色根故,一切自體取所依故。所以者何?有色諸根由此執受無有失壞盡壽隨轉;又於相續正結生時,取彼生故執受自體:是故此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。」
- 《解深密經.心意識相品》(大正16,692b):「於六趣生死,彼彼有情眾中……身分生起,於中最初一切種子心識,成熟、展轉、和合、增長、廣大。依二執受:一者、有色諸根及所依執受;二者、相、名、分別言說戲論習氣執受。……此識亦名阿陀那識。何以故?由此識於身隨逐執持故。……阿陀那識為依止,為建立故,六識身轉。」
- 按:《解深密經》:阿陀那攝持種子,阿賴耶與根身同安危;《攝大乘論》:阿陀那與有色諸根同安危,盡壽隨轉,結生相續,阿賴耶則攝持種子。《攝大乘論》亦以末那為「身者識」。世親即解釋為「身者,染污意」(大正31,338a)。身者,是根身的所依體。阿陀那的特質,即是它執受根身,為根身之所依。因此,世親以染末那為身者識,與「末那亦名阿陀那」有關。亦即身者識,是染污意,是末那識,也是阿陀那識。依據印順導師的研究,唯識學分為種子識變的唯識(一能變)和分別識變的唯識(三能變)。由此,影響了唯識學內部的分流,如阿陀那是否末那?如果本識側重在種子上,末那即是阿陀那;如果側重在現行,如《成唯識論》學者,則斥責「阿陀那即末那」為妄說。(見《印度之佛教》,p.299~300)。
- [FTN 14]
- 世親《二十唯識論》(大正31,75b)。按:此頌意說,世尊為破外道實有我執,成立六根、六塵的十二處教。其中之十處,是說:五識的種子,即是眼等五根;五識的相分,即是色等五境。眼等五根,就是五識的種子;此即「以種為根」。
- 陳那《觀所緣緣論》(大正31,888c~889a)。按:此頌意說,第八異熟識上,有能生眼等色識的種子。見分的識,變似相分的色,名色識;即名此識變似色的功能為五根。此外,別無大種所造有對礙的實色名五根者。種子的功能與境相的色識,其彼此的關係是,色識能熏種子,種子能生色識,它們無始以來就是互相為因的。
- [FTN 15]
- 「識中諸種子,能現心境界,愚夫起分別,妄計於二取。無明愛及業,諸心依彼生,以是我了知,為依他起性。」《大乘入楞伽經》(大正16,626a;大正16,566b)。
- 「虛妄分別種種熏滅,諸根亦滅。」《大乘入楞伽經》(大正16,522a)「若覆彼真識種種不實諸虛妄滅,則一切根識滅。」《大乘入楞伽經》(大正16,483a) 「阿賴耶識虛妄分別種種習氣滅,即一切根識滅。」《大乘入楞伽經》(大正16,593b)。
- [FTN 16]
- 五根是「內識變現」,見《成唯識論》卷1(大正31,4a~b)。
- 成唯識論學者之批評「眼等五根即種子」,《成唯識論》在解說「俱有依」處,列舉四家說:第一家,難陀論師主張眼等五根就是五識種子,他舉《二十唯識頌》、《觀所緣緣論》為教量以證成。第二家,安慧論師斥難陀之「以種為根」說為「理教相違」,共有九種過失。接著,護法假借是以種為根者之朋黨,轉救云:「異熟識中,皆感五識,增上業種,名五色根,非作因緣,生五識種。」意思說,異熟識中招感五識的增上業種,才是五根;眼等五根,並非親生五識的種子。護法論師眼等五根非識種子、感識業種即是五根的說法,安慧破其犯有十種過失。(詳細情形,見《成唯識論》卷4(大正31,19c~20b)。
- 關於「根」義,窺基法師《成唯識論述記》中,詳細介紹了小乘、大乘學派的異說,以及護法之「通用現、種為根」,護法助難陀(以陳那為證量)之五色根皆是種子,而解說為「業種亦是根體」。詳細情形,請檢閱《成唯識論述記》卷第二(本)(大正43,268b~269b)。
- [FTN 17]
- 安慧論師以及護法論師的意見,見《成唯識論》卷4(大正30,19c~20b)。
- 關於五根是以種子為根,或以現行為根,或通於現行、種子,眾說紛紜,窺基法師《成唯識論述記》說:「今大乘一解、內自種子為其因緣,心內所變現行相分四大為增上緣,造根、境、色,故此論說非是心外實大所造。二解、云:根即種子,名功能故,名種子故。……體既非色,非是外處四大所造。三解、云:五根據實皆通現、種,然論多據現色名根。」(大正43,268c~269a)又說:「且依常徒義釋此文者,以現行清淨色為五根,諸處但言四大所造淨色名根。若約觀所緣論,陳那即以五識種子名為五根,或以五塵種子名根。第四卷中、護法救義五識業種名為五根。對法第一云眼界者,謂曾現見色及此種子。又瑜伽決擇分等,皆以現行、種子二法為眼根等。……釋通現、種文者,實唯現行是根,以大所造說淨色故,對所生之果識,假說現行為功能,實唯現色。……其實種子非五根性。……即護法等通用現、種為根,根既然,境亦爾。且助陳那,故言業種亦是根體。」(大正43,269a~b)按:依據此文,主張五根通於現行、種子者,實際上是偏向以現行為根。
- [FTN 18]
- 太虛大師〈三唯論〉得名之依據,見【太虛大師全書】五,p.835。
- 太虛大師立〈三唯論〉建義之依據,是《楞嚴經》的偈頌:「真性有為空,緣生故,如幻;無為無起滅,不實,如空華。言妄顯諸真,妄真同二妄,猶非真非真,云何見所見?」——唯境論。「中間無實性,是故若交蘆,結解同所因,聖凡無二路。汝觀交中性,空、有、二俱非,迷晦即無明,發明便解脫。解結因次第,六解一亦亡,根選擇圓通,入流成正覺。」——唯根論。「陀那微細識,習氣成瀑流,真非真恐迷,我常不開演。自心取自心,非幻成幻法,不取無非幻,非幻尚不生,幻法亦何立?」——唯識論。《楞嚴經》偈頌,見(大正19,124c);〈三唯論圖釋〉,【太虛大師全書】五,p.835~836)。
- 太虛大師同時代之善因法師曾立「唯性論」,如虛大師說:「余昔跋善因法師之唯性論,立三唯論。」(【太虛大師全書】九,p.1467;善因〈唯性論〉,見【太虛大師全書】三一,p.1292~1293)。
- [FTN 19]
- 《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》卷5:「阿難!汝欲識知俱生無明,使汝輪轉生死結根,唯汝六根,更無他物。汝復欲知無上菩提,令汝速登安樂解脫,寂靜妙常,亦汝六根,更非他物。……根塵同源,縛脫無二,識性虛妄,猶如空花。阿難!由塵發知,因根有相,相見無性,同於交蘆。是故汝今知見立知即無明本;知見無見斯即涅槃、無漏真淨,云何是中更容他物!」(大正19,124c)。
- 《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》卷5:「汝曾不知如來藏中,性見覺明,覺精明見,清淨本然,周遍法界,隨眾生心,應所知量。如一見根,見周法界。聽、嗅、嘗觸、覺觸、覺知,妙德瑩然,遍周法界,圓滿十虛,寧有方所?循業發現,世間無知,惑為因緣及自然性,皆是識心分別計度,但有言說,都無實義。」(大正19,118c~119a)。
- [FTN 20] 〈三唯論圖釋〉,【太虛大師全書】五,p.837~838。
- [FTN 21] 〈真現實論.宗依論〉上,【太虛大師全書】一九,p.255。
- [FTN 22]
- 太虛大師認為:唯識論者,如唯識、律宗,以及淨土宗談自性彌陀唯心淨土者,如維摩詰經言:心淨則佛土淨,但取自識上現起之相分,此純取自力者,則應屬唯識論。唯境論者,淨土中,託西方諸聖他心之相分為本質,以自心緣之現起相分,此自力他力兼取者,所託本質淨土,當屬唯境論。天臺宗,一心三觀從一境三諦而發;三論宗,言畢竟空而空即是境;密宗胎藏界,說眾生理性如胎藏中,開顯即是佛境。此三者,亦屬唯境論。(【太虛大師全書】五,p.838~839)
- 《楞嚴經》(大正19,122b)「死生根本,依不生滅圓湛性成。無生滅性為因地心,然後圓成果地修證。」
- 《華嚴經》(大正9,624a)「如來智慧,無相智慧,無礙智慧,具足在於眾生身中,但愚癡眾生顛倒想覆,不知不見。」
- [FTN 23] 《太虛大師年譜》,p.123~124;〈佛法大系〉,【太虛大師全書】一,p.318~326。
- [FTN 24] 〈竟無居士學說質疑〉,【太虛大師全書】九,p.1457~1459。
- [FTN 25]
- 見印順導師《太虛大師年譜》,p.159。
- 印順導師說:太虛大師之安立「唯境論,依奘基所傳說(實非空宗學者所許)」。這意思是說,窺基在《成唯識論述記》中說:「然清辨計總撥法空,為違中道強立唯境」(大正43,137a)。虛大師依據玄奘、窺基傳說「清辨……立唯境」,故也安立了「唯境論」。然玄奘、窺基傳說清辨立唯境,只是唯識者的傳說而已,並非空宗學者之原意。
- [FTN 26]
- 見印順導師《太虛大師年譜》,p.236。
- 〈行為學與唯根論及唯身論〉,見【太虛大師全書】二二,p.772~777。
- [FTN 27] 五年夏(1916),《首楞嚴經攝論》脫稿。虛大師認為:《楞嚴經》是中國佛學之「大通量」。本此《楞嚴》以總持大乘,得中國佛學綱要。是年,大師於唯識義有所悟入。(太虛自傳),【太虛大師全書】二九,p.216)。從此,大師佛學之主要思想,在於《楞嚴》、《起信》,及《唯識》。如九年大師作〈海潮音月刊出現世間的宣言〉,大師以為:欲應導現代人心正思,即需發揚大乘佛法真義。其所推重之大乘真義,即中國台、賢、禪、淨共依之《起信》、《楞嚴》。(【太虛大師全書】三一,p.1042~1044;《太虛大師年譜》,p.111~112)。
- [FTN 28] 九年,編〈楞嚴經研究〉為講義,「十月五夕,編終閣筆。願了心銷,旋聞稍坐。忽然全經義脈,湧現目前,與昔年普陀閉關時攝論所開科判,大相逕庭。乃重剔案上燈、筆之於下。初、元白居士嘗請依唯識宗義以釋此經,然念此經當宗真言以釋;復因講期倉卒,未應其請。隱塵居士等再三要請編講義,遂取攝論為本,略糅餘義曰研究之提案,姑曲為一時耳。他日於本經有重釋因緣,今得斯悟,當可依唯識宗義而釋矣。蓋經雖屬密部,而義應宗唯識,以金剛界之教義本依法相大乘故。」(〈大佛頂首楞嚴經研究〉,【太虛大師全書】十四,p.2035)。
- [FTN 29]
- 印順導師說:民國八年,「粱漱溟『印度哲學概論』,即以《楞嚴經》為偽;而唯識學風又漸盛。大師殆感楞嚴之將成問題,故為之會通!」(見《太虛大師年譜》,p.117)十一年春,虛大師作〈對辨唯識圓覺宗〉、〈對辨大乘一乘〉、〈三重法界觀〉,抬高唯識學的地位,使與台、賢(圓覺)教義相齊。(見《太虛大師年譜》,p.135~136)。
- 按:民國五年,虛大師作《首楞嚴經攝論》,九年,編〈楞嚴經研究〉為講義,都以唯識義(攝論)去解釋《楞嚴經》。不過,九年十月五日夕,虛大師在靜坐中,「忽然全經義脈,湧現目前」,更加確認可依唯識宗義而釋《楞嚴經》。
- [FTN 30] 按:虛大師從十一年三月講〈唯識觀大綱〉,在「圓滿一心之唯識觀」處,和會了《起信》與唯識之學理,十三年作〈起信論唯識釋〉,至十九年二月講〈大乘位與大乘各宗〉,皆存有和會起信、唯識學的意趣。虛大師之所以和會起信、唯識的主要原因,在於:賢首家判唯識為相宗(始教)、為大乘,自居於一乘、法性、圓教;也有唯識學者(內學院)依《成唯識論》義,斥責《起信論》之謬誤,甚至指摘其非馬鳴所造。因此,虛大師起來抉擇貫通,抬高唯識學的地位,使之等齊於天台、賢首(圓覺),並和會唯識、起信(圓覺)為一宗。
- [FTN 31] 《印度之佛教.自序》,頁3;〈遊心法海六十年〉,《華雨集》五,p.16。